
新湖南客戶端2月18日訊(通訊員 陳洋)為深入貫徹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執法理念,堅持“教育為主,處罰為輔”的執法模式,自2021年12月起,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縣城設置了多處交通安全警示站,采取“輕微違法只教育不處罰,嚴重違法教育加處罰”的方式,有效提升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。
上午九點,記者在東安大道鐵路橋路口看到,民警正在路面開展常態化巡邏管控,主要查處超員超載、無證駕駛、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、非法加裝晴雨傘等違法違規行為,針對當場查獲的交通違法人員,民警會將其帶至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內,觀看警示教育片,通過面對面宣講的方式,讓廣大市民更深入了解交通安全知識,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。
下一步,東安縣交警大隊將在全縣各鄉鎮積極發揮勸導站陣地優勢,宣傳普及農村地區安全行車、出行意識,著力增強農村群眾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,進一步改善農村道路通行環境,全面提升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。
責編:何璐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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